因学院事业发展和工作岗位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实验技术派遣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院简介
东北林业大学化学化工与资源利用学院是2019年学校进行学科专业调整、由学校原“理学院化学化工系”与“森林植物生态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合并而成,简称“化资学院”。学院设有化学、应用化学和化学工程与工艺3个本科专业;拥有化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生物学(植物生物学)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药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材料与化工(化学工程领域)和药学两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同时设有化学博士后流动站。拥有国家级平台1个、教育部科研平台2个、省部级科研平台(中心)4个、省级国际合作平台2个。建立“本硕博无缝衔接,产学研协同创新”的培养格局。学院现有教职工122人,全日制在校生1500余人。(更多详情请登录学院网站查询)
二、招聘岗位及原则
派遣人才,是指与派遣公司建立劳动关系,派遣期内与我校建立用工关系,辅助从事具有一定知识和技能含量工作的编制外人员。
本次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实施,实行公开报名、综合考核、择优录用,共发布实验技术派遣人才岗位1个,招聘数量3人,岗位具体描述见附件1。
三、编制待遇
派遣人才实行劳务派遣,不纳入学校事业编制。学校提供有竞争力的工资及福利待遇,具体按照学校派遣人才相关规定执行。
四、应聘要求
(一)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理想信念坚定,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踏实勤奋、谦虚严谨,具有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精神和优良的道德品质。
3.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业务能力,符合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应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5.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或具有招聘岗位相关工作经验且不少于1年的(须在系统中上传相应证明材料),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6.具有化学、生物学、药学、林学、生态学、材料与化工、林业工程相关专业背景。
(二)不得参加本次招聘的几类情形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本次招聘,如隐瞒参加被录用的,经查实后予以辞退。
1.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司法调查的人员。
2.曾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应聘者须登录东北林业大学公开招聘系统(https://zp.nefu.edu.cn/)报名,实名注册后完善个人简历信息,并上传诚信承诺书(下载附件2,须按要求完善手写内容)、学历(学位)证书(包括大学及以上学习阶段)、身份证复印件、无犯罪记录证明、招聘岗位相关的工作经历证明(下载附件3,需按要求完善手写、盖章内容后上传)等佐证材料。
招聘系统将于2025年11月7日17:00开放,应聘者请于2025年11月21日17:00前登录招聘系统完成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受理应聘申请。简历信息和佐证材料务必完善后提交,一经提交将无法修改。
(二)资格审核
报名结束后将组织进行资格审核,在此期间,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完善简历信息和佐证材料。资格审核结束后,根据实际情况择优确定参加笔试人选。个人简历信息填报不完整、不准确或佐证材料上传不规范、不齐全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成绩按100分制计算,其中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100分钟。笔试题型区分主观题和客观题及实验技术岗位相关知识,主观题参考《申论》,占20分,客观题参考《行政能力测试》,占20分,实验技术岗位相关知识占60分。通过资格审核参加笔试的人数需大于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300%,实际参加笔试的人数应大于等于岗位招聘人数的200%,笔试成绩不设置最低入围面试分数;如不满足比例要求,则相应核减岗位招聘数量直至取消招聘岗位计划。
2.笔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的400%确定参加面试与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人选数量,如笔试成绩末位出现并列,则一并纳入面试与实际操作能力测试范围,笔试成绩及是否入围面试与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等信息将适时公布。如有放弃参加面试与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应聘人员,需填写《放弃面试与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告知书》(附件4,发送至27466372@qq.com)。实际参加面试与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人数须达到岗位招聘人数的200%,如未达到则相应核减岗位招聘数量直至取消招聘岗位计划。
3.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专业技能、沟通能力、团队合作能力、工作态度、语言表达能力以及举止仪表等方面。面试分为两个环节,总分为100分,专业能力考核环节(70分)和实操能力测试环节(30分)。面试总分高于60分方可进行综合考核成绩排名。
4.根据招聘岗位数量和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拟录用人选,如综合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的人选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如笔试、面试成绩均一致,须进行加试(面试)确定拟录用人选。
(四)体检、心理测试和政治考察
拟聘用人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须进行体检、心理测试和政治考察。拟聘用人员须自行联系有一定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我校心理测试中心负责为拟聘用人选进行心理测试。体检和心理测试合格的,我单位组织进行政治考察。
(五)审议与聘用
符合条件人选提交学校审批,审批通过后由派遣公司为拟录用人员办理劳动合同签订及进校服务相关手续。
六、其他说明
(一)为确保公平公正,本次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含我校招录聘任的人事代理人员)具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等关系的人员,须在招聘系统“须回避人员信息”中注明。如未填写但经查实确存在上述关系人员的视为作弊,则取消该应聘人员资格。
(二)应聘人员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完成任一招聘环节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三)本次招聘报名截止后,将适时组织笔试和面试与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应聘人员须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东北林业大学化学化工与资源利用学院网站(https://hzxy.nefu.edu.cn/)发布的相关消息。
(四)本次招聘不实行递补。
(五)在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如有任何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处理。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舞弊行为,可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反映,须实名并提供书面材料。
(六)拟录用人员原则上应在接到录用通知后的一个月之内报到,如无特殊原因逾期未报到,或存在以下情形的,将取消录用资格:
1.无法在规定时间内与原单位解除工作关系的;
2.不能提供有效学历、学位证书的(国外、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3.经查阅档案证实不具备报名资格的;
4.经高校教职员工准入查询等证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5.存在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聘用的有关情形的。
(七)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或考试费用,不指定考试用书,不开设任何形式的辅导班,请应聘人员注意辨别消息来源,谨防上当受骗。
(八)本招聘启事未尽事宜,由我单位和黑龙江绿地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七、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招聘政策咨询联系人:金老师
联系电话:0451-82191387
招聘系统填报技术支持:17611733552
监督电话:0451-82192924
东北林业大学化学化工与资源利用学院
黑龙江绿地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