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处2025年11月13日印发的《关于编报2026年储备学科支撑平台建设项目和学科协同创新成果项目及资金需求的通知》,学校拟启动新一批次“学科协同创新成果项目”备案遴选工作,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征集范围
储备项目只受理自然科学应用类成果,项目需紧密结合我省“4567”重点产业领域以及省内企业的技术需求,深入挖掘本校具备有效知识产权且具有高转化价值的科技成果。要积极联合科研院所、龙头企业,大力开展协同创新工作,切实推动高校科技成果实现有效转化,并依据成果转化阶段来明确储备项目类型。
未参与本次储备项目征集的,不允许参与2026年项目正式申报。
二、项目类型
项目强调协同创新、产教融合、成果落地。项目承担高校与企业及转化机构等单位在成果转化中有合作基础及前期投入,项目资金仅作为对成果转化行为的奖补性资金,并按照项目建设层次分“产业项目”“孵化项目”和“培育项目”三类分档次支持。“培育项目”需具有高水平重要创新成果,且具备可转化与产业化前景,通过培育支持实现成果快速熟化,最高单项支持70万元;“孵化项目”需处于孵化阶段,成熟度较高,通过协同孵化载体顺利实现产业化,最高单项支持150万元;“产业项目”申报时已有合作企业做前期投资,并预期在项目执行期内创造较好经济社会效益,最高单项支持300万元。
三、项目申报条件
我校作为中央部委属高校,需联合省属“双一流”重点建设高校、重点建设学科高校与企业共同申报,优先考虑有先进技术研究院、龙江工程师学院、现代产业学院、产业技术研究院等研究机构的高校。
后续正式申报时,合作方应与牵头单位签订项目合作协议,内容主要涉及项目任务分工、资金使用、考核指标、知识产权约定等。合作企业须符合下列条件:(一)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二)在项目完成后能率先在本企业推广应用,能够显著提升产业关键核心技术竞争力;(三)具有保障项目实施的资金投入,能够提供项目实施的配套条件;(四)具备良好的社会信用,符合科技伦理治理相关规范,近3年无不良信用记录或重大违法行为。
四、项目申报要求
1.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项目主持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项目需要依托已有、已成熟高水平重要创新成果,如:专利、软著、品种权等自有知识产权成果,且产权明晰可转化。
2.“孵化项目”和“培育项目”要求承诺合作单位提供配套资金总额不低于省拨资金,后续正式申报时需要提供合作协议及配套资金证明,项目申报后,配套资金不得减少。“产业项目”后续正式申报时需提供企业前期投资相关财务、协议等相关证明材料。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协同创新项目。
3.科学谋划项目,各学院应按照《黑龙江省高水平大学和优势特色学科建设学科协同创新成果项目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聚焦国家重大战略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突出学科交叉融合与协同创新,强化有组织科研,提升原始创新能力。优先支持已具备前期基础、实施条件成熟、预期成效显著的项目,确保立项后能迅速启动并形成实际工作量。项目申报须严格把关质量,杜绝重复布局和低水平建设,要统筹财政规划,合理测算资金需求,明确年度支出计划,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和精准度。
4.项目强化产研融合,需有企业协同推动成果进一步创新,项目建设需要有基础、有目标,绩效可量化、可实现。项目建设过程中须强化保障措施强硬得力可持续,创新成果创造产出可持续,团队培养梯级建设可持续,产业发展经济效益可持续。
5.加强绩效管理,所有指标须于2026年底前完成阶段性评估,确保项目启动首年即见实效,为后续资金拨付提供依据。绩效管理贯穿项目全周期,实行“年初建账、年中对账、年底交账”机制,强化动态监控与过程问责。各学院须建立台账式管理清单,按年度报送建 设进展与资金执行情况,确保目标可考核、过程可追溯、责任可追究。对未能如期完成阶段性任务或绩效不达标的项目,视情采取约谈整改、压减预算、终止资助等措施,倒逼主体责任落实。
6.项目强化层级递进、争先晋位,培育延续孵化循序产业,2025年度已获批的“培育项目”可升级申报此次“孵化项目”,除此类情况外2025年度已获批项目的负责人不可再进行本轮项目申报。同一科研人员作为负责人本轮申请和承担的项目数原则上不得超过1项;科研人员作为主要成员参与本轮的项目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项。
7.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应具有良好的科研诚信记录。各单位须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夸大自身实力、项目内容与技术、经济指标。项目一经立项,将根据申报书内容、指标转化生成项目合同书,无正当合理的依据不予修改调整。项目申报书及附件将作为后续项目审查、评审和考核的依据。
五、材料报送要求
本次为征集储备项目,只需要填写附件2,暂时不需要提交项目申报书及佐证材料。请以学院为单位提交材料,所有材料需经过学院审查,学校会组织进行形式审查及专家评审,如发现因学院审查不严导致项目存在相关问题的,将严肃处理。
因上级部门通知紧急,且流程复杂,请各学院于2025年11月17日16:00前,将附件2电子版及盖章扫描件一并发送至syl@nefu.edu.cn。未按时提交材料的学院视为放弃申报。
联系人及电话:赵欣阳,82190742
发展规划处(学科建设办公室)
202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