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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年度东北林业大学本科生创新性实验项目申报的通知

日期:2009-03-19 点击数:

各院、室、中心: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7]2号)文件精神,全面启动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尽早地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2009年度东北林业大学本科生创新性实验项目申报工作现开始启动,根据《东北林业大学本科生创新性实验项目遴选及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要求

1.凡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均可申请资助。要求申请者必须品学兼优、学有余力,有较强的独立思考和创新意识,必须是学生在对科学研究或创造发明有浓厚兴趣驱动下,在导师指导下自主选题、自我设计、自主实验、自我管理的研究项目。

2.创新性实验项目是指在教学计划以外所进行的科学研究、产品研发和技术发明等活动。创新性实验不得与课程的实验教学、课程论文(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内容重复。

3.申请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项目小组。但个人不得一次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

4.按时完成项目的人员或研究小组成员在项目完成后可以再次申请,但未完成项目的所有人员不得再次申请。

5.项目实施学院要聘请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学风正派、治学严谨且具有中级职称(含中级)以上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担任指导教师。

(二)申报立项及评审

1.申请人填写《东北林业大学本科生创新性实验项目申请书》(一份)提交所在学院团委。学院专家委员会对项目进行初审后,提出具体的推荐意见,评审专家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汇总后一并推荐至学校。后续事宜届时通知。

2. 2009年校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立项总数为40项,资助经费不超过5000元。院校共建项目60项,学校配套经费最高2000元。国家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计划遴选20项,国家对每个项目资助10000元,学校给予一定的配套经费。

3.资助经费主要用于项目的实验耗材费、设备制作元件、研制费用、论文版面费、专利受理费、调研费、差旅费及少量的图书资料费等必要开支。项目经费不得购置任何设备,不能作为人员劳务费和不得用于招待费、购置生活用品等与研究内容无关的开支。各项目组根据所研究内容合理分配经费的使用。

4.从现在开始受理项目申报材料,截至日期为2009年3月31日。项目实施期限自批准立项起一般为一年,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最长不超过一年半。

(三)项目以解决本学科、交叉学科、企业研发、自然界或人类生活中的某一问题为出发点,以知识、技术创新和研究方法创新为主要目的,申报项目范围为:

(1)小发明、小创作、小设计等项目;

(2)基础、专业基础和专业性研究的创新项目;

(3)其他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

咨询电话:82190144

教务处

校团委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