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选拔推荐2009年度“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的通知

日期:2009-04-17 点击数:

各院、部、处、室、校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精神,大力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依托国家重大人才培养计划,积极推进创新团队建设,加大学科带头人的培养力度,按照《关于开展2009年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09]34号)及《关于选拔推荐2009年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的通知》教人司〔2009〕84号文件要求,我校组织开展2009年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及资助名额

(一)选拔对象

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回国工作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以及其他在教学和科研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较大成绩、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青年专业技术人才;被纳入教育部“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计划”和科技创新平台、重点科研基地的优秀年轻学术带头人。

(二)资助数量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我校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限报1人。

二、选拔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勇于探索、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学风朴实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其学术技术水平在国内同行中具有一定的优势,处于较高水平。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4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三、报送材料及有关要求

请各单位于2009年4月21日中午下班前,将以下材料报送我处:

1、填写《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候选人情况登记表》(详见附件)一式七份,请不要装饰。若有其他重要材料作为附件,每人不超过A4纸一页。有关涉密人员的资料,由上报单位严格审核并明确标出。

2、申请人的获奖证书、文章及学术专著的原件,SCI检索证明,并将《登记表》的电子稿发到《通知》所附的电子邮箱中。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的推荐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选拔范围、对象、条件和程序,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推荐工作的顺利进行。

联系 人:李健伟      

联系电话:0451—82190494

电子邮箱: lijw@nefu.edu.cn

                            

                                 

人事与专家工作处

                                                   二○○九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