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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综合评估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02-24 点击数:

各科研流动站、工作站: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 关于开展2020年度博士后综合评估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6号)的要求,学校拟组织各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开展数据填报与自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

参加评估的博士后站为2017年1月1日前设立的9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与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评估数据的统计范围均为博士后站的有关情况;统计时限为2016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

二、评估组织

各博士后站设站一级学科负责统筹协调相关涉站单位,统计时限内的相关数据收集与上报,上报方式为网上填报。

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负责后台审核各博士后站上报数据及填写学校总体数据、撰写汇报文件等,并最终上交材料。

三、工作安排

请各设站一级学科(单位)根据评估指标要求及相关说明(附件1—4)开展工作。

1.设立专员,进行博士后站数据收集与填报。请各专员及时联系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领取网上填报系统登录账户及相关博士后人员名单。

2.进入中国博士后网首页“博士后工作评估”专项入口,在线填写“博士后工作评估数据”。(http://bg.chinapostdoctor.org.cn/PingGu/Manage/Login.aspx)

3.组织站内在站博士后人员凭办理进站手续时使用的用户名、密码登录“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在“个人情况—在站期间成果”栏目下如实补充相关内容。(http://bg.chinapostdoctor.org.cn/V3/Manage/Login.aspx

4.组织本站内优秀博士后合作导师登录中国博士后网首页“博士后工作评估”专项入口,自行注册账户,在线填写博士后合作导师调查问卷。填写调查问卷的导师人数不少于5人。(http://bg.chinapostdoctor.org.cn/PingGu/Manage/Login.aspx)

5.根据日常工作情况,客观、公正地进行自我综合评价,填写《博士后工作评价表》(附加5、6)。

四、结果处理

本次评估结果不排名,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级。评估结果以文件形式在全国范围内公布。评估不合格的单位将自动取消其博士后招收资格,待其在站人员全部出站后自动注销博士后设站资格。

五、工作要求

1.请各有关单位加强对评估工作的领导和监督,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对待。

2.请各有关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如实填报数据,注重学术道德把关,保证所有数据的真实性与完整性。

3.请各有关单位严格把关,重视安全保密工作,确保纸质数据和电子数据无涉密内容。

六、材料要求

请在2020年3月31日前完成系统内相关信息的上报。

《博士后工作评价表》(签字盖章版),材料审查证明(签字盖章版)(附件7)的电子扫描版在2020年3月31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版材料1份于2020年4月20日—4月24日报送到博士后管理办公室(综合办公楼503室)。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白晓婷

电 话:0451-82192070 18846777856

邮 箱:baixiaoting@nefu.edu.cn     

更多博士后评估工作请电话咨询或登陆中国博士后网站了解相关要求。




                                                                                                  人事处

                                                                                            2020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