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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2021届本科毕业生中实施“2+3专职辅导员”免试攻读研究生项目的通知

日期:2020-09-22 点击数: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配齐建强专职辅导员队伍,经学校批准,决定在2021届本科毕业生中实施“2+3专职辅导员”免试攻读研究生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职责定位

我校“2+3专职辅导员”是指本科生毕业后保留研究生入学资格、专职从事辅导员工作2年,然后脱产攻读3年(部分专业硕士为2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毕业后重新自主择业。“2+3专职辅导员”是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的重要力量,工作期间履行“高等学校辅导员”工作要求和职责,统一纳入到学校专职辅导员队伍选聘、培养、管理和考核体系,在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选聘单位的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按照《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要求加强自身建设。

二、选聘原则

坚持对应聘者的政治素质和品德修养进行全面衡量,择优聘用、保证质量、宁缺毋滥,根据学校辅导员队伍结构需要,适当设定男女比例,均为驻公寓辅导员;在保证人员素质的前提下,既尊重应聘者的工作意愿,又兼顾学校需求等方面的需要。

招聘工作要做到全面考察、有所侧重,在品德修养等各方面全面衡量的基础上,突出对表达能力、品行特质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核。招聘工作要程序规范,保证公开公正公平,要提高服务意识,保证招聘工作有序进行的同时维护应聘者的合法权益。

本次选聘的最终解释权归东北林业大学“2+3专职辅导员”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所有。

三、选聘名额

本次拟选聘“2+3专职辅导员”15人。

四、报名条件

1.本校应届全日制统招本科生;

2.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政治素质好,政治立场坚定,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有坚定的理想信念,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

3.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热爱学生,甘于奉献、勇于担当、潜心育人,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4.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自律,在校期间没有违纪现象,无学术不端和失信行为;

5.前三年(五年制为四年)的加权平均成绩排名要求在本专业前50%,且无未通过课程,外语达到国家四级合格标准(英语四级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英语专业学生要求通过专业四级),其他学业条件符合学校当年推免硕士研究生的有关要求;

6.具有班级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班长、团支书、校(院)级学生组织机构中的部门负责人及以上)工作经历,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身心健康,具备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能力素养;

7.在同等条件下,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获得省级及以上大学生年度人物(道德模范)个人的学生优先。

五、选聘程序

1.个人申请:在9月23日9:00前,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东北林业大学“2+3专职辅导员”申报表》(附件1),将申报表(纸质版及电子版)和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一并提交毕业班辅导员老师。

2.资格审查及推荐:由学生所在学院党委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应聘者的政治面貌、成绩、个人综合表现等情况,形成推荐意见,并于9月23日11:00前由毕业班辅导员老师统一将申报表、报名汇总表(附件2)的纸质版及电子版、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交至党委学工部思想政治教育科侯利军老师处(综合办公楼223室)。

3.综合考核: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采取统一闭卷考试方式,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与职业能力。9月23日晚进行笔试、9月24日上午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同时进行心理测试。

4.组织考察:9月25日上午,学校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察组到学院对入围人员进行全面考察,并形成明确的考察意见。

5.结果公示:根据综合考核成绩,结合心理测试、组织考察、学生个人选择等,由学校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最终选聘入选名单,并在校园网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报教务处,提交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由研究生院办理相关后续手续。

6.签订协议:入选人员适时在学工系统开展实践锻炼,学生如期毕业,体检合格后,由研究生院与学生签订被录取免试研究生的接收协议;学校人事处与最终确定的正式选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按照各单位实际需求进行人员分配。

六、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1.东北林业大学“2+3专职辅导员”申报表;

2.最新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3.加权成绩专业排名证明(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4.个人综合表现证明(包括政治面貌、日常表现、担任干部情况、

有无违法违纪处分、有无学术不端等,由应聘者所在学院党委出具并盖章);

5.其他佐证材料。

七、其他事宜

1.“2+3专职辅导员”成功选聘后将获得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在2021年7月份左右正式上岗,聘用期间的党组织、人事关系落在选聘单位,依据“2+3专职辅导员”管理的相关规定开展工作,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管理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服从学校、选聘单位的领导和管理,如出现违法违纪问题按照相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取消其研究生入学资格,停止一切工作待遇,户口、档案转回原籍。

2.“2+3专职辅导员”在聘用期间,如果主动向学校提出变动工作、出国留学、考学、辞职等申请,学校视同其自动放弃学校所提供的一切工作待遇,同时取消其研究生入学资格,户口、档案转回原籍,自主就业。

3.“2+3专职辅导员”成功选聘后获得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取消其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入学资格:

(1)在获得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后受到纪律处分且毕业前未解除者;

(2)提供的申请材料不属实者;

(3)未获得学士学位者;

(4)其他不符合毕业条件者。

4.9月22日19:00在综合办公楼219会议室召开现场说明会,欢迎有意应聘者及学院相关工作人员参加。

如有未尽事宜,请与侯利军老师联系,联系电话:82192328,电子邮箱:1546869745@qq.com




                                                                                            东北林业大学“2+3专职辅导员”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