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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林业大学关于开展2023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04-10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高校教师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对我校2023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范围

1.我校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教师以及拟聘教师职务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人员。

2.由学校人事部门纳入学校教师管理的校医院工作人员,具备卫生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承担列入我校教学计划的临床教学工作,且近两年来承担临床教学任务、系统讲授1门以上课程(以每人每学年承担10课时以上作为是否系统讲授一门课标准),经校医院和学校审核同意,可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3.申请人应为中国公民,其中港澳台居民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申请认定人员条件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依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恪守教师职业道德,严守社会公德,思想政治素质过硬,无不良品行和违法犯罪记录,学校师德考核评价合格。

2.必须具备研究生或大学本科学历。

3.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对其普通话不做要求。

4.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在校医院(或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5.参加由省高师培训中心组织的岗前培训且成绩合格,或持有《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

三、网上报名时间及要求

2023年4月10日9:00至4月20日17:00为网上申报时间。具体申报办法:

1.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www.jszg.edu.cn),根据提示进行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

2.网上申请报名人员要仔细阅读注意事项,准确、如实填写申请人信息,下载并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3.申请人选择东北林业大学确认点。

4.申请人提供的所有个人信息要保证准确无误,不得提供不实或虚假信息。因个人信息虚假或不实造成资格申请不能认定的,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5.信息系统上传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照片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按系统要求上传)。

6.申请人网报时,申报学科须选择底层学科,不能为学科类。辅导员只能申请思想政治教育学科。

四、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申请人自备一个档案袋,按要求提交以下认定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复印件(需在有效期内);

3.学历证书原件,经国家教师资格认定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可提交纸质验证结果;

4.《个人承诺书》(申请人在网报过程中按要求扫码签字上传);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系统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可提交纸质验证结果;

6.由校医院(或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表(1份,正反面打印,详见附件1);

7.近三年《高校岗前培训考试合格证明》原件或《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原件;

8.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如申请人户籍在文政派出所的由教务处统一办理,填写附件2,装入档案袋中。如申请人户籍在异地的,联系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各单位汇总申报材料,连同《东北林业大学2023年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名册》(附件3)于4月21日上午8:00-11:00,统一报送至综合楼527室。

联系人:范田园 82192837



                                                                                                           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