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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东北林业大学2025年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及入园孵化通知

日期:2025-04-07 点击数:

各学院、各创业团队: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四五”教育发展规划》《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学校在新发展阶段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工作,切实提高创新拔尖人才培养质量,现就2025年度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及入园孵化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申报者应当为我校在校学生,品学兼优,学有余力,对科学研究、创造发明或创新创业实践具有浓厚兴趣,善于独立思考,具有较强创新意识和初步创新创业能力以及良好素质,能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开展研究和实验方法设计,组织实施研究和实验、撰写研究论文或总结报告等工作。

(二)申请团队不得在同期创新、科研训练和创业项目之间交叉申报。

(三)鼓励跨专业、跨学科合作研究,项目归属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

(四)申请者必须考虑项目周期,确保项目能在负责人毕业前完成。

(五)有未结题项目的人员不得申报。

(六)从2025年起,凡已被确定为国家级项目成员或负责人的人员,将不再具备申报其他国家级项目的资格。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项目须是已经或即将拥有产品或服务,并且是实际落地的创业项目。

(二)申报项目须具备前期创新项目研究的基础。

(三)在校生的项目团队成员需成绩良好,能合理协调自身学业与创业活动。

(四)项目团队成员品德优秀,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商业理想。

(五)项目团队需配合大学生创业园的日常管理、过程跟踪、考核与宣传、并积极参与园区组织的各项活动和素质拓展。

(六)在同等条件下,已经注册公司的创业项目优先考虑。

(七)已入选往年项目的团队不再重复申请。

三、申报类型

(一)创业训练项目

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二)创业实践项目

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践)的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四、项目周期

创业训练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创业实践项目一般为2年,最长不超过3年。

五、申报要求

(一)项目原则上以团队形式申报。其中,创业训练项目申报团队人数最多为5人,创业实践项目申报团队人数最多为7人。每个申报项目须指定1名负责人。所有成员最多可同时参加两个“大创计划”项目,但不得兼任两个项目的负责人。每个项目可选择1至2名指导教师。

(二)项目指导教师应具备以下条件: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且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同时拥有较高学术造诣、较好创新性成果,热心教书育人,关爱学生成长。每名指导教师同期指导项目原则上不得超过3项,但可额外指导1项创业实践项目。

(三)本年度立项团队需要参加当年或下一年度的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大赛参与情况将作为结题验收的重要依据之一。

(四)各项目团队需对申报书进行查重,重复率不得超过15%,不得抄袭已立项项目。如因查重不通过,将取消立项资格(申报内容中不可含有“参考文献”及文献列表)。

六、申报程序

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申请人需登录智慧双创系统,认真填写申报书并完成申报流程。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依据评审结果确定项目是否立项、立项等级及相应资助金额。

七、入园孵化

(一)立项国家级、省级及校级创业训练实践项目的团队均可优先入驻大学生创业园孵化。

(二)入园孵化的团队,学校将根据项目等级给予相应经费资助。

(三)入驻团队免收场地租金和水电费用。

(四)有创业意向的团队,须向创新创业中心提交入园申请书及创业(商业)计划书,符合入驻条件的创业团队方可批准入驻。

八、提交材料及要求

(一)根据省教育厅工作安排,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各团队需于4月30日前在“智慧双创”系统完成报名工作。系统操作流程请参考附件说明。

(二)各申请团队负责人需加入“2025年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项目”QQ群(群号:1037758140)。

九、其他说明事项

(一)评审入围的团队经过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入园团队。团队成员需学习创业园的相关管理规章制度并通过考核;签订《东北林业大学大学生创业园区入驻孵化协议书》,并在规定时间内入驻。

(二)项目立项后,如无特殊情况,原则上项目小组不得变更研究内容、项目负责人及指导教师。

(三)如确因项目研究需要,确须变更项目研究内容、小组成员或指导教师的,由项目负责人在项目中期审核前提出书面申请。

(四)所取得的项目成果产权归学校所有,发表学术论文时应该注明东北林业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黑龙江省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校级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十、答辩时间安排

答辩具体时间及方式将另行通知。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0451-82190161

联系人:大学生创业服务中心郝铭琦

联系电话:15776990149

请各学院和创业团队高度重视此次申报工作,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准备相关材料,确保申报工作顺利进行。



                                                                                                  本科生院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