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五一”国际劳动节假期将至,为确保假期期间实验室的安全与稳定,保障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现将实验室安全工作要求提示如下: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放假前组织一次彻底的安全隐患排查,做好隐患的整改工作,不能立即整改的应制定方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2.有实验任务的实验室须向所在单位备案,实验室负责人及安全责任人要切实履行安全责任,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并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外来人员需进入实验室工作的,必须严格按照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进行安全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进入实验室,实验室工作人员应同时在场陪同,并向所在单位备案。
3.实验人员必须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相关的操作规程。研究生导师、导师团队作为研究生安全的责任人要严格执行安全要求规范,切实落实导师责任制,加强对学生实验室安全知识、安全技能和操作规范培训,并督促学生做好个体防护措施,安全教育和培训等须有记录。学生开展实验时,必须有导师或实验员对其进行指导,不得将实验室交由学生(包括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管理,严禁在实验室进行与实验室工作无关的任何活动,不准无关人员随意进入实验室。
4.要对实验环境与实验项目进行风险识别,假期尽量不要安排高危实验,开展危险性实验(如高温、高压、高速运转等)时必须保证至少两人同时在场,严格按照实验操作规程开展实验,实验期间不得离开实验室。所有人员离开实验室前要做好“四防、四关”(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关好门窗、水、电、气)工作。
5.假期期间,各单位要重点加强危险化学品、生物病原体、特种设备、危险废弃物等实验室重要危险源的安全管理;重点加强用电、用气、用水的安全管理,特别是实验室的冰箱、加热设备、气瓶等容易引发火灾或爆炸危险的设施的管理。各单位须指定专人负责实验室安全工作,做好报备、值守和必要的安全防范等工作,并安排人员每日巡查,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记录。
6.无实验任务的实验室,建议封门管理,关闭电源、气源、水源、门窗,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假期结束后实验室恢复使用前,要再次进行安全检查后,方可启用。
7.排查实验室内和公共区域摄像头是否存在人为遮挡、损坏,遮挡的摄像头须立即清除遮挡物,确保摄像头处在正常工作角度,损坏的摄像头请于4月29日下班前报送至实验室技术安全科,联系人:郭敏,邮箱:306238460@qq.com,电话:82190708。
实验室管理与条件保障处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