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做好2025年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组织2025年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本年度应结题项目(以正式发文为准),包括2022年度省级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2021年度省级重点项目、延期结题的2021年度省级一般项目和2020年度省级重点项目(待结题名单见附件6)。
二、验收要求
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开展重点项目结题验收,结题标准按照新管理办法执行(附件7)。我校自行组织开展一般项目验收,结题标准按照校级教改项目管理办法执行(附件8)。各项目组要高质量完成结题验收材料,根据省教育厅要求,学校将按照不超过20%的比例推荐优秀项目。
三、项目清理与变更
1、项目调整:
按照管理办法项目调整应于结题前1年申请,本年度结题工作采取过渡政策,本次申请结题项目如需变更调整需提交变更调整申请单,结题材料按调整后内容填报。
2.变更与调整内容如下:
(1)2020年重点项目本次最后一次结题,无法结题项目将被撤销;
(2)2021年一般项目本次最后一次结题,无法结题项目将被撤销。2021年重点项目本次应结题,如无法结题需填写调整申请单申请延期;
(3)2022年一般项目本次应结题,如无法结题需填写调整申请单申请延期。2022年重点项目本次如无法结题不需填写延期;
(4)2026年申请结题的项目如有调整需本次申请提交变更调整申请单。
四、结题验收材料报送
1.需变更的项目填写《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调整申请单》(附件1)。
2.需要提交的结题材料电子版包括:
(1)结题验收材料:封面(附件5)、立项申请书、结题验收书(附件4)、项目研究报告、项目成果(包括相关论文、著作、奖励、调查报告、实施方案以及能证明成果实践效果和推广价值的其他证明材料)、研究报告的中国知网《复制检测报告》(总文字复制率不超过20%),将上述材料原件扫描后,合并制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大小不超过30M),命名为“学校名称-主持人姓名-项目编号-结题佐证材料”。
(2)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结题汇总表版(附件2、3)。
3.待结题评审验收结束学校统一盖章后返回,各项目负责人再将盖章后的合成PDF扫描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4.请各单位统一将以上材料于7月1日下班前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雷鸣
联系电话:82192082
电子邮箱:401873550@qq.com
本科生院
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