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人事工作计划安排,结合《东北林业大学教授延聘工作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东林校人〔2022〕29号)(以下简称“延聘办法”)相关规定和博士生导师注册有关要求,拟组织开展我校2025年度教授延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延聘对象
1970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符合延聘条件的教授(不含未满首个聘期的引进人才)。
二、工作程序与时间安排
1. 9月10日前,申请延聘教授向受聘学院提交延聘申请,各有关学院根据延聘办法相关规定召开会议,研究确定教授延聘推荐人选。组织对教授延聘推荐人选的相关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2. 9月20日前,各有关学院将教授延聘推荐人选及相关材料报送人事处。
3.10月底前,学校对推荐人选的业绩材料进行复核,组织相关会议进行评审,研究确定本年度延聘教授人选。
三、材料要求及说明
1.报送的材料包括申请延聘教授的延聘申请表、相关佐证材料、到账并校留纵横向可支配经费统计表,以及受聘单位2025年申请延聘教授的业绩情况汇总表、受聘单位推荐报告等。延聘申请表电子版1份,纸质版原件2份;其他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各1份(材料报送地点:综合办公楼503室)。
2.近3年业绩为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之间的业绩。
3.近5年业绩为2020年1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之间的业绩。
四、工作要求
1.严格程序,公正推荐,确保全程透明。严格遵照延聘办法规定的工作程序,按时做好推荐及报送工作。拟推荐人选的业绩材料、聘期目标任务等内容须在学院公示,确保有效知晓范围,切实提升工作的透明度。
2.师德为先,对标条件,严把推荐质量。学院严格对照延聘条件进行审核把关,着重推荐师德师风高尚、教学科研能力强、师生评价好的人选,切实将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作为推荐教授延聘的首要标准。
3.科学评价,激发潜能,助力持续发展。应对标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目标,认真落实破除“五唯”要求。注重延聘聘期目标任务制定,指导拟延聘人选科学合理地规划好聘期目标任务,不断提升工作质效。
联系人:李刚强 穆帅
联系电话:82190335 82192335
人事处
2025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