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实验室工作改革创新,培育高水平研究成果,全面提升实验室建设质量与管理效能,学校决定开展2025年实验室建设管理与实验技术开发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
从事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的实验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以及承担实验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
二、立项范围
实验室信息化建设、实验技术队伍建设、大型仪器开放共享、仪器设备软硬件自主研发、自制仪器设备及实验装置的研究开发与技术改造、实验技术与测试方法的研究和开发、实验室安全管理等方面的改革研究与实践。详情见《2025年度实验室建设管理与实验技术开发项目指南》(附件4)。
三、申报要求
1.申报的实验室建设管理与实验技术开发项目经各学院组织专家初审、学院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填写《实验室建设管理与实验技术开发项目申报推荐表》(附件3)择优推荐报送学校,每个学院推荐2-3个项目,学校不受理个人申报项目。
2.实验室管理与条件保障处对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组织专家组评审确定准予立项项目,项目负责人准备PPT汇报材料参加答辩(不超过5分钟),全校年度立项项目总数不超过10项。
3.准予立项项目由项目负责人组织实施,研究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资助经费原则上不超过1万元(最终以专家评审意见为准),鼓励学院提供配套经费支持。项目研究过程中需按通知要求提交中期进展报告,结题前经费使用比例为80%。
4.项目经费可列支实验设备费、材料费、研究成果出版费、差旅费等费用。其中,元器件及材料的采购须严格遵循学校采购管理规定,差旅费支出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经费的20%。
四、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将项目申报的纸质材料(申报书一式2份,推荐表1份)经学院签署意见后于2025年11月21日下班前统一报送至实验室管理科(综合办公楼604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421881780@qq.com。具体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王珂雯
电话:82191636
实验室管理与条件保障处
202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