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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在大学生中开展青春健康同伴教育的通知

日期:2009-03-20 点击数:

各学院团委:

为贯彻落实《国家人口计生委、教育部、公安部关于高等学校在校学生计划生育问题意见》(国人口发[2007]64号)中关于“中专以上学校要将人口和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纳入相关课程教学内容或开设专题讲座”文件精神,校医院决定在2007、2008级学生中继续开展青春健康同伴教育活动。具体事宜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09年3月25日—4月29日,晚18:30—20:30,具体日程安排见附件。

二、参加人员

每次课30人,男女各15人。(所派学生不要与上学期相同)

三、详细事宜由校医院、大学生青春教育同伴教育团队具体负责。

请各学院团委认真组织,积极配合此项工作。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13019713365   

校医院

2009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