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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东北林业大学校史资料及实物的通知

日期:2020-07-10 点击数:

各单位、全校师生员工、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

2022年是我校建校70周年,为进一步挖掘和丰富校史资料,全面、真实记载并反映学校自1952年建校以来的发展历程,弘扬“严谨、勤奋、求实、创新”的校风和“学参天地、德合自然”的校训,传承东林精神,激发广大师生员工和历届校友的爱校荣校热情,学校将进一步加强校史馆建设,以崭新平台彰显我校办学理念、展示办学成就,打造东林开展校情教育、以史育人的重要基地,建设东林人共有的精神家园,特开展校史资料及实物征集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和类别

学校建校以来各个历史时期形成的、具有归档保存、查考利用价值的史料与实物,具体可参照:

(一)文本资料

主要包括但不局限于:

1.学校改革发展历程中的重大事件、措施、活动以及人物的文字资料;

2.记录参加国内外各类重要活动的资料;

3.具有重大意义的文献资料(如重要报告、批复、任命书、会议纪要等);

4.各个历史时期新闻媒体对学校重大事件的报道。

(二)证件证书

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学校不同历史时期使用的校徽、纪念章、袖标、袖章等的实物和照片;

2.校友和师生员工在校期间使用过的有纪念意义的证件(如早期的学生证、借书证、阅览证、毕业文凭、饭票等)的实物和照片;

3.历届学生录取通知书,毕业生的派遣证、自荐书、毕业合影照片、同学录、纪念册、师生间赠言题录等的实物和照片;

4.获省(部)级以上表彰的先进集体及个人的证书、奖章、奖状、奖杯、奖旗、奖牌等。

(三)教材教具

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教案(手稿)、教材、试卷、教具模型、仪器设备,尤其是早期的自编教材、课本、教学大纲、课程表等。

(四)刊物书籍

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学校出版过的各类刊物、印刷品(尤其是创刊号)及校报、学报等;

2.在国内外、省内外产生重大影响具有历史价值和纪念意义的印刷品样本、书籍(包括学术著作和其他类型的专著)等。

(五)照片类

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反映学校历史渊源及沿革的老照片;

2.历任校领导的照片、历任校领导班子的合影照片;

3.反映早期校容、校貌及学校不同时期风貌的老照片;

4.中央、省(部)领导视察学校以及接见学校领导、师生员工、校友的照片;

5.国内外知名人士参观学校以及与校内各单位开展交流活动的照片;

6.受国家、省(部)级表彰的先进个人照片;

7.代表不同时期的特色工作和重点工作的老照片;

8.反映师生员工工作、学习、文体生活的,有代表性和特征感的旧照片,如学习和社会实践场景、校友毕业照等;

9.各时期校园文化建设与文体活动方面的老照片;

10.不属于以上类别,但确有展示价值的照片。

(六)音视频资料

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学校重大活动的音视频资料;

2.知名学者、教学名师的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活动的影像资料;

3.学校各院系部拍摄的教学、比赛等视频资料;

4.建校以来师生获重大奖项的音视频作品。

(七)校友资料

知名校友自传、事迹介绍或相关资料、实物、照片、音像、书刊等;校友个人创作的作品,如:绘画、书法、篆刻、雕塑、曲谱、模型、工艺等。

(八)教学科研办公或生活使用物品

不同历史时期使用的教学、科研、办公用品,我校师生员工、校友使用的生活物件等。

(九)其它

其它有校史史料价值和陈列价值的资料和实物

二、征集原则

校史资料征集主要以文献、图片、音像、实物为主。所征集的各类资料应尊重历史事实、线索清楚、考证翔实、准确无误,能反映各个时期的办学历史和成就,体现学校的优良传统和精神,展示学校的良好形象和社会影响力,激发广大师生的自豪感、荣誉感和工作、学习的热情。

三、征集方式

(一)无偿捐赠。捐赠人将个人所有的物品无偿捐赠给东北林业大学,物品归东北林业大学所有。

(二)借展使用。借展人将物品借给东北林业大学使用,但物品所有权归借展人所有。

(三)复制使用。物品所有人将物品给东北林业大学无偿复制使用,物品及其所有权都不发生转移。复制品所有权归东北林业大学。

(四)征购。经专家鉴定具有珍贵价值的史料和实物,学校可进行有偿征集,具体办法面议。

四、征集时间

本次征集时间从即日起至2021年7月10日止。

五、征集要求

(一)征集年限:1952年建校至今。

(二)对于提供的实物,请提供者附简要的文字说明,包括时间、地点、事由、涉及人员的姓名和相关信息、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

(三)符合校史馆收藏范围并予以收藏的物品,校史馆将登记造册,妥善保管。对捐赠者颁发捐赠证书以致谢忱,并采用适当形式标注收藏品的提供者。

(四)价值较高或十分珍贵的物品,学校将与提供者具体协商收藏及展出办法。

(五)所有入展物品将由学校颁发收藏及入展证书,对贡献突出者将邀请参加校史馆开馆仪式。

六、报送方式

1.实物、资料持有者可以通过上门、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与相关征集负责单位和联系人取得联系,了解相关事宜;

2.经确认具有收藏价值的实物、资料,持有者可通过邮局寄送(请注明“东林校史资料”字样)、网络传输和直接上门的方式移交。若有需要,学校可派专人登门征集。

七、负责征集部门及联系方式

1.博物馆负责学校各单位、在职在读师生员工和社会各界人士的实物和资料征集

联系人:王文波,电话:0451-82192672

电子邮箱:413544452@qq.com

现场接收地址:东北林业大学博物馆

通讯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兴路26号东北林业大学博物馆

2.离退休工作处负责学校离退休人员的实物和资料征集

联系人:孟新,电话:0451-82191709

电子邮箱:332845818@qq.com

现场接收地址:东北林业大学离退处402室

通讯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兴路26号东北林业大学离退处

3.校友办负责校友的实物和资料征集

联系人:于纪航,电话:13796054666

电子邮箱:xyb@nefu.edu.cn

现场接收地址:东北林业大学综合办公楼1007室

通讯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兴路26号东北林业大学校友办

学校将为捐赠单位或个人颁发捐赠证书和纪念章,并对捐赠物品登记造册,展品使用标签标注捐赠人或捐赠单位等捐赠信息。

竭诚欢迎广大师生员工、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征集活动,真诚感谢您对我校的关心和支持!




                                                                                                                                   东北林业大学

                                                                                                                                  2020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