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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日期:2021-03-26 点击数:

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切实加强我校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校园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结合我校今年安全工作的安排,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统筹抓好安全和发展,始终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贯穿到一切工作之中,贯穿到教学、科研、生产、生活全过程,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加强监督检查,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预防和遏制火灾和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学校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及检查形式

东北林业大学安全生产委员会为此次安全大检查的领导小组,相关职能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进行安全大检查。

三、安全大检查分组和检查主要内容

第一工作组:保卫处(牵头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处。检查内容包括:各单位安全机构组织建设、安全工作责任制建立、风险分级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机制建设、安全管理制度建立、重点要害部位防范、消防安全、交通安全、校园治安安全、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

第二工作组:后勤保障部(牵头单位)、校园建设处、学生处。检查内容包括:饮食卫生安全、学生公寓安全、校车安全、与生产生活相关的特种设备安全、校园基础设施安全(校园树木、给排水、建筑外墙等)、在建工地安全、专家公寓。

第三工作组:实验室管理与条件保障处(牵头单位)、教务处。检查内容包括:实验室安全、学生校外实习管理、危险化学品管理、与教学科研相关的特种设备安全状况。

四、检查时间和步骤

活动时间由3月29日至4月25日,分三阶段开展。

(一)自检自查阶段(3月29日至4月1日)各单位要对照学校安全工作相关文件要求准备好检查材料。

(二)分组检查阶段(4月1日至4月15日)检查组按照检查方案,对各单位全面开展检查工作。

(三)监督整改总结阶段(4月15日至4月25日)

各单位对检查组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全面整改,对能够立即整改的要立整立改;要求限时整改的要明确时限完成整改;对于短时间内不能整改完毕的要建立台帐、制定措施、指定专人负责。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负责人要牢固树立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同步推进安全和发展,严格按照活动工作方案层层动员部署。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深入基层一线,督导检查,充分调动教职员工的积极性,主动自觉地参与到隐患排查与治理中。

(二)即查即改,注重实效。各单位应积极配合检查组工作,保证整改力度,突出重点部位,消除安全隐患死角。对于隐患问题应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落实防范措施,并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从根本上消除各类不安全因素。

(三)立足当前,放眼长远。各单位要牢牢抓住安全大检查这一契机,推动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常态化。既要切实消除当前存在的安全隐患,又要落实治本之策,加强制度建设,完善长效机制。

请各工作组确定一名联络员,于4月1日前与保卫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完成对接。

各工作组的检查工作总结请统一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邮箱地址为:28527960@qq.com)。检查工作总结报送截止日期为4月20日。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立即改正、限期改正、长期规划)要拍照记录,照片与检查工作总结一并报送。

联系人:杨峰

联系电话:82192115




                                                                                                             东北林业大学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