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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校师生中开展“我和我的祖国”全省优秀公益广告评选展示活动的通知

日期:2021-03-26 点击数:

各单位、全校师生:

根据省委宣传部和省委教育工委《关于组织开展“我和我的祖国”全省优秀公益广告评选展示活动的通知》要求,现面向全校师生征集相关公益广告作品。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及要求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加快新时代黑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关键之年。本次活动旨在全面展示中国共产党建党百年的辉煌历程和丰功伟绩,生动反映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龙江大地发生的翻天覆地的变化,热情歌颂广大龙江儿女奋发有为推动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爱党爱国热情,凝聚起人们建设大美龙江、法治龙江、文明龙江、幸福龙江、诚信龙江的思想共识,充分发挥公益广告在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树立好形象方面的积极作用,促进我省公益广告事业长足发展。

本次活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省委十二届八次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广告法》《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以及《黑龙江省公益广告促进与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紧紧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这条主线,结合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乡村振兴、文明风尚、卫生健康、诚信建设、志愿服务、振兴发展等方面内容,突出活动主题、强化公益传播、提升公民素质,发挥公益广告教育人、感染人、鼓舞人的积极作用,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通过征集展示体现新时代龙江新发展、新变化、新形象、新风尚的优秀公益广告作品,为迎庆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营造喜庆、祥和、文明、热烈的浓厚氛围。

二、作品征集范围及内容

本次活动面向全校师生开展征集,参评作品要突出“我和我的祖国”创作主题,重点围绕以下内容开展。

1.大力宣传建党百年辉煌历程。突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主题主线,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热情歌颂中国共产党百年风雨兼程、奋斗不息的壮丽史诗,充分展示我们党的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全面展示我们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成就,生动展示广大群众爱党信党跟随党的坚定信念和意气风发迈进现代化新征程的昂扬风貌,向在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各条战线中涌现出来的时代楷模、先进人物致敬,为党的百年大庆记载伟业、展示辉煌,生动描绘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各族人民好的时代主旋律。

2.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围绕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借助公益广告这一有效载体,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国民教育、文明创建、文化产品、文艺作品创作生产传播的引领作用,不断提升公民思想道德素质,在全社会营造人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浓厚氛围。

3.大力宣传乡风文明、乡村振兴建设成果。紧扣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着力丰富农村精神文化生活,促进以文化人,推进移风易俗,全面展现我省乡风文明建设助力乡村振兴的成效成果、喜人景象和广大群众追求幸福生活、强志增智的精神风貌,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以乡风文明助力龙江乡村全面振兴。

4.大力宣传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围绕科学防疫、绿色环保、健康生活、文明行为、良好心态、垃圾分类、时代新风等方面主题,突出体现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餐桌、文明上网、文明祭祀等内容,着力宣传限烟限酒、公共场所不外放电子设备声音等文明举措,立足提高公民文明素养,增强卫生健康意识,宣传移风易俗理念,培育文明生活习惯,营造人人关注、参与文明健康行动的浓厚氛围。

5.大力宣传志愿服务精神。围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强信心、聚民心、暖人心、筑同心的载体功能,大力弘扬“奉献、 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突出展现广大志愿者真诚奉献、不计得失的忘我情怀和时代风采,推动“有困难找志愿者、有时间做志愿者”理念深入人心,不断扩大志愿服务的感召力、影响力和参与率、活动率。

6.大力宣传诚信建设。围绕政务诚信、商务诚信、司法诚信、个人诚信等内容,弘扬诚信传统文化,宣传现代契约精神,引导全体社会成员增强责任意识、法治意识、规则意识、诚信意识,养成讲诚信、重信用、守承诺的良好习惯,在全社会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氛围。

7.大力宣传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振兴重要论述指示精神,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深化改革,培育壮大新动能、夯实实体经济根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精准搞好对口合作,提升绿色生态优势、发展现代农业,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建设开放合作高地,补齐民生领域短板、让人民群众共享振兴发展成果等工作,生动展示营商环境好、创新能力强、生态环境优、发展活力足的龙江振兴新局面和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

三、作品分类及要求

参评作品分为平面类、电视类、广播类和动漫短视频新媒体类四个类别。

1.平面类作品。格式为JPG,不低于300像素,5MB以下,文件名称为“作品名称+RGB或CMYK”;内容相关联的两幅作品视为两个单件作品,内容相关联的三幅以上(含三幅)作品属系列作品。

2.电视类作品。每条广告时长不超过120秒(包含片头、 片尾),分辨率最低要求为1280*720,视频格式为MP4,应配有中文字幕,大小不超过200MB。

3.广播类作品。作品格式为MP3或WMA,每条广告时长不超过120秒。广播作品不设系列,随作品递交一份文案。

4.动漫短视频新媒体类作品。

动漫短视频作品:时长60秒以内,分辨率最低要求为1280*720,视频格式为MP4,大小不超过30MB。新媒体作品包括创意表情包、移动媒体、创新传播等多种形式的作品。

表情包作品:格式为GIF,分辨率240*240像素,以24张为一组。

移动媒体作品:便于在移动客户端交互使用,便于微博、 微信、抖音等网络平台进行传播。作品提交二维码图片和截屏画面,或提交视频文件,视频格式为MP4,大小不超过30MB。

创新传播作品:以图片或视频展示作品,视频分辨率为1280*720,视频格式为MP4,时长3分钟以内,大小不超过100MB。

四、奖项设置及评选流程

此次优秀公益广告评选活动,共设金奖、银奖、铜奖、优秀奖及组织奖。其中电视类、广播类、动漫短视频新媒体类作品,每类设置金奖1名、银奖2名、铜奖4名、优秀奖若干名;平面类作品设置金奖2名、银奖4名、铜奖8名、优秀奖若干名,获奖作品颁发奖杯和证书。评选出优秀组织奖若干名。同时,依托2011—2021年公益广告评选展播活动,以公益广告创作和媒体刊播数据为评价指标,评选“十佳公益广告创作单位”“十佳公益广告媒体单位”。活动主办单位为获奖作品颁发获奖证书并报送参评中国公益广告黄河奖,由黑龙江省公益广告作品资源库收录,组委会择优在相关媒体展播并向国家层面推荐。

(一)作品征集:2021年3月16日至5月20日。

(二)作品初选:2021年5月21日至5月31日,承办单位对作品进行分类整理和初选。

(三)作品终选:2021年6月1日至6月10日,活动组委会组织专家评出各类别作品金、银、铜奖、优秀奖及组织奖。

(四)作品展播:2021年6月11日2021年7月10日,在人民网黑龙江频道、新华网黑龙江频道、光明网黑龙江频道、东北网、黑龙江公益广告网等网络媒体和黑龙江日报、黑龙江广播电视台及各市地传统媒体开设获奖优秀作品集中展示专题、专栏,进行优秀公益广告展播;制作获奖作品展板,在省内重点商业街区、著名旅游景点、各大高校、街道社区等巡回展览展示。

五、相关事项要求

1.参评作品应为原创作品,首次参评,须在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5月20日期间创作,符合大赛主题,并遵守《广告法》《公益广告促进与管理暂行办法》以及《黑龙江省公益广告促进与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我国文化传统、公共道德、行业规范等要求。

2.参评作品仅限于一个单位(团队或个人)报送,原则上由作品版权单位报送。如其他广告代理公司、制作公司或其他受权单位报名参评,必须事先征得作品版权单位同意,若发生版权纠纷,责任由报送单位自行负责。

3.参评作品凡涉及肖像、著作、商标、名称等知识产权和法律问题,由参评单位(团队或个人)自行负责。

4.本此活动不收取费用,参评作品不予退还。创作单位(团队或个人)享有作品署名权,主办单位有权将参评作品进行社会公益展览、展播和编辑出版发行,主办、协办、承办单位有权优先和免费使用获奖作品。

5.参评作品在广告画面及文案中禁止出现参评单位(团队或个人)的相关信息。

6.参赛报名者除按要求完整填写参评作品登记表必填内容外,还须将登记表中有关作品创意制作团队的人员填写齐全。

7.各参评单位(团队或个人)必须在5月20日前,将参评作品集中报送到黑龙江省公益广告研究基地。相关参评表格可登录东北网 (www.dbw.cn)或黑龙江公益广告网(www.hljgygg.com)下载。 本次优秀公益广告评选展播活动参评作品采用电子版方式报送,请于5月20日前将参评作品和作品登记表发送至电子邮箱:hljgygg2020@163.com。

联系人:宫立明

电话:0451-82192546,13945667422

邮箱:hljgygg2020@163.com




                                                                                                                                党委宣传部

                                                                                                                                  文法学院

                                                                                                                              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