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的通知》(教学函〔2025〕2号)精神,增强我校大学生职业规划意识与求职能力,引导东林学子以择业新观念打开就业新天地,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现决定于2025年10月—2025年12月举办第三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黑龙江赛区选拔赛暨第9届东北林业大学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筑梦青春志在四方,规划启航职引未来。
二、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东北林业大学就业指导与合作发展处
承办单位:东北林业大学林学院
平台支持: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平台
黑龙江省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平台
三、参赛对象
分赛道组别详见附件
四、大赛时间
2025年10月—2025年12月
五、大赛内容
(一)主体赛事。包括面向学生的成长赛道、就业赛道。成长赛道设高教组,就业赛道设高教本科生组、高教研究生组。
1.成长赛道。主要面向本科非毕业年级学生,考察其树立生涯发展理念并合理设置职业目标、围绕实现目标持续行动并不断调整的成长过程,通过学习实践提升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体现正确的择业就业观念。(详见附件1)
2.就业赛道。面向本科高年级计划求职学生(不含已通过推免等确定升学的毕业年级学生)和研究生,考察其求职实战能力,个人综合素质、专业能力与目标职业的契合度,个人发展路径与就业市场需求的适应度。(详见附件2)
3.课程教学赛道。面向学校开设的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类课程(不含创新创业类课程和相关专业类课程), 考察课程建设和创新情况以及实施效果。此赛道由学校负责综合考核与择优选拔。
(二)同期活动。将11月定为“大赛同期活动月”,各学院要充分利用校园网、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官方抖音平台、校园广播、宣传栏等方式宣传预热大赛,围绕主体赛事精心设计并广泛开展校企对接、职业体验、课程教学研讨交流等形式多样的同期活动。
(三)赛前培训。就业指导与合作发展处面向各学院大赛的负责人、学生指导教师和参赛学生开展专题培训。
六、大赛赛制与组织机构
(一)大赛采用院赛、校级复赛、校级决赛三级赛制。
(二)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大赛组委会),负责大赛的组织实施。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就业指导与合作发展处。大赛设立专家委员会,负责评审等工作。设立纪律与监督委员会,负责对赛事组织、评审等相关工作进行监督,对违反大赛纪律行为予以处理。
(三)校赛由各学院负责组织,各学院要参照大赛成长、就业赛道方案,自主确定参赛名额、比赛环节、评审方式和奖项设置等。院赛选拔后,择优推荐选手晋级校赛,并按要求向大赛组委会报送校赛总结材料。
(四)各学院在推荐校级复赛选手时,原则上每个赛道推荐1至3人,以确保参赛选手的代表性与质量。
七、赛程安排
(一)参赛报名。参赛选手通过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平台(简称大赛平台,网址:zgs.chsi.com.cn)报名。大赛平台登录页面可下载操作手册。
(二)平台使用。各学院可登录院级管理员账号登录大赛平台进行校赛的管理、信息查看及校赛选手推荐。大赛平台开放成长赛道生涯闯关功能、就业赛道职业适配度测评功能,参赛选手可根据需要选择使用。
(三)校级复赛。各学院在院内选拔的基础上,每个赛道均须推荐选手参赛。并将选手按推荐优先顺序填写校级复赛报名表(详见附件3)。经评审委员会对选手提交的生涯发展报告、生涯发展展示或求职简历、求职综合展示、辅助证明材料等资料进行评审,选拔优秀选手晋级校级决赛。
(四)校级决赛。决赛中成长赛道设主题陈述与评委提问环节;就业赛道设主题陈述与综合面试环节(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2)。校级决赛具体比赛时间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五)省赛训练营。获得校级奖项的学生,将择优参加省级赛训练营选拔。由大赛组委会聘请的专家组对入围选手进行深度辅导,进一步打磨优化项目,以模拟选拔赛等形式提高选手实战水平。
八、参赛要求
(一)参赛选手须为学校在校学生。每名选手结合自身条件选择符合要求的一个赛道报名参赛,往届国赛和省赛金奖、银奖选手不得再次报名原赛道比赛。
(二)参赛选手应按要求在大赛平台准确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材料应确保真实,不得含有违法违规内容,否则将被取消参赛资格及所获奖项等,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各学院须认真做好参赛选手资格审查和参赛材料审查工作,确保符合相关要求。
(四)各学院应做好动员工作,营造全员参与的良好氛围,引导同学们主动报名并完成系统内生涯闯关等模块。
九、奖项设置及奖励政策
(一)奖项设置
1.成长赛道与就业赛道:设金奖、银奖、铜奖,以及优秀指导教师奖
3.学院奖项:优秀组织奖
(二)奖励措施
1.各学院在国赛、省赛中的获奖情况作为加分项纳入我校增值性评价指标体系。
2.有研究生推免权限的学院,要将获得国赛和省赛成长赛道的本科在校生获奖情况纳入推荐免试遴选指标体系或其他支持措施。
4.各学院要将国赛和省赛获奖情况纳入学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校级优秀高校毕业生以及省、校三好学生等评奖评优的评价体系。
十、工作要求
(一)充分发动。各学院要认真做好大赛宣传动员工作,把大赛作为加强和改进生涯教育、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重要载体,发动广大学生、教师了解和参与大赛,将大赛与各类生涯教育、就业指导、实习实践、校园招聘等活动统筹组织,形成工作合力。要发动行业专家和用人单位参与大赛,汇集更多实习和就业岗位资源,助力更多毕业生在参赛过程中实现尽早就业。各学院要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作为联络员,负责赛事的沟通交流工作。
(二)精心组织。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参赛选手须全员参加组委会统一组织的相关培训,提高参赛作品质量和教师指导能力。在学生生涯教育、就业服务、课程建设、师资培训等方面再投入、再促进,为举办赛事和同期活动提供必要的场地、经费支持。要认真总结梳理办赛经验,办出水平,办出特色,用好大赛成果,进一步发挥示范作用和育人价值,加力宣传涌现出的朋辈教育典型人物和事迹,推出可复制推广的典型做法。做好我校“大赛同期活动月”及院级比赛相关组织工作。大赛平台生涯闯关功能面向全体在校大学生开放,鼓励高校广泛动员学生参与,与学校就业指导课程有机结合,助力更多大学生通过参赛实现就业。
(三)校级决赛选手作品须同步上传大赛平台与省平台(省平台操作指南另行发布);参赛材料以平台上传内容为准,需确保两平台选手基础信息及参赛材料一致,不设其他报名渠道。
(四)申报优秀组织奖的学院,要将院内比赛及相关活动的文字、图片、视频等材料按时发送至邮箱上报,材料中着重总结可复制推广的典型做法。大赛组委会将综合考虑各学院在校生人数、校赛报名覆盖情况、大赛平台生涯闯关及职业适配度测评完成情况、同期活动开展成效等因素评定优秀组织奖。
(五)参赛选手按赛道、组别分别计算成绩。大赛组委会将择优推荐校赛选手参加省赛。
(六)校赛期间,大赛组委会将安排专人以观察员的身份深入学院观摩指导赛事开展情况,各学院要坚持公平办赛、公益办赛、开放办赛、节俭办赛、廉洁办赛、安全办赛,确保比赛平稳有序、取得实效。
十一、联系方式
就业指导与合作发展处谢金哲
联系电话:0451-82191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