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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年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二批特别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09-03-04 点击数:

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规定》(中博基字[2008]1号),现就做好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二批特别资助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条件

申报特别资助必须是进站满8个月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具体条件是:

(一)在站期间表现出良好的科学道德和科学精神,遵守国家法律,身体健康。

(二)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突出,发展潜力大,有创新思维,取得了创新研究成果,具有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

(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博士后,可以优先申报:

1、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或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资助的博士后;

2、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荣誉称号的博士后;

3、设站单位引进的优秀海外留学人才;

4、单位作为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或紧缺人才重点培养的博士后;

5、在重点学科设立的流动站中,从事科研工作的骨干博士后。

(四)已经申报了第45批面上资助的博士后,不能同时申报本次特别资助。

(五)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暂不接受涉密专业的申报。

二、申报方式

特别资助采取个人申请和单位推荐的方式,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申报。申报人数原则上为在站博士后人数的1/15,在站博士后人数不足15人的,申报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人。其中:

三、申报材料

(一)申请人材料:

1、《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申报表》(简称《申报表》)及主要证明材料复印件合订本一式9份(A4幅面,左侧装订,加封面、目录)。

《申报表》从中国博士后信息网下载软件填写后打印。

主要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科研学术类奖励或专利证书、重要的学术称号或荣誉称号证书、学术专著的版权页或重要学术论文等。

2、《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审批表》一式4份(A4纸1张,双面打印,以便存档)。

四、有关要求

(一)申报项目可以是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的延续和深化,也可以是另外的项目。博士后用申报面上资助的科研项目继续申报特别资助的,该项目必须有新的创新点或创新成果。

(二)申报材料要反映真实情况,介绍性文字要准确、简明、写实。获奖成果需注明颁奖单位和获奖时间、等级、位次(用“位次/人数”表示);著作、论文需注明出版社、发表刊物名称,合著的需注明位次。

(三)申报材料截止日期2009年4月5日,以邮戳为准,逾期不再接收。

(四)中国博士后网址:www.chinapostdoctor.org.cn

电子邮箱:xuzc@nefu.edu.cn

联系电话:0451-82190494  

联系 人:徐志成

人事与专家工作处

   2009年3月4日